一、组织机构
信息学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构成如下:
主任委员:章宁(院长)
委员:王秀利(研究生导师)、武霞(研究生导师)、危薇(行政管理人员)、李刚(研究生代表)
二、参评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参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科研成果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详见《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21〕99号)“第二章”中的相关规定,本办法可于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规章制度”栏“奖助工作”条目内下载查看。
三、奖励标准和名额
(一)奖励标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
(二)名额
1.博士研究生
学院拟定(推荐)名额1人,候补名额1人
2.硕士研究生
学院拟定(推荐)名额3人,候补名额1人。
四、具体安排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公示(已公示,请查阅)
时间:9月26日-27日(2个工作日)
方式:学院网站
对本细则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
办公地点:学院七号楼301,办公电话:010-61776063
(二)申请流程
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如实填写
1.《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
2.《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人员情况表(新)》(附件4),
3.《2024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人员情况表(新)》(附件5)
4.《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人员汇总表(新)》(附件6);
5.《2024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人员汇总表(新)》(附件7);
1.2.4三项材料研究生申请提交,1.3.5三项材料三项材料博士生申请提交。
纸质版证明材料及申请审批表请于11月4日12:00前提交至沙河校区7号楼301办公室杨老师处。
证明材料提供方式应参照《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中附件8的相关要求。
(三)评审、审定及结果公示
1.学院评审及公示
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公示时间:11月8日-14日(5个工作日)
公示方式:学院网站
2.学校审定及公示
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审定结果公示方式:校园门户,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
(四)申诉流程
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申请书应包含申诉学生的姓名、学号等基本信息,申诉请求,事实与理由,以及申诉学生的签名),评审委员会应在接到申述申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诉学生予以书面回复。如申诉人对学院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回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提请裁决申请书应包含提请裁决学生的姓名、学号等基本信息,提请裁决请求,事实与理由,以及提请裁决学生的签名,并另附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交的申诉申请书复印件和评审委员会书面回复复印件),评审领导小组应在接到提请裁决申请5个工作日内对提请裁决学生予以书面回复。
学院评审委员会办公地点:学院7号楼301,办公电话:010-61776063
学校领导小组联系方式以学校公示通知为准。
信息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委员会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