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信息学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构成如下:
主任委员:章宁(院长)
委员:王秀利(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武霞(研究生导师代表)、危薇(研究生教务干事)、李刚(研究生代表)。
秘书:杨越(研究生辅导员)
二、参评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参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科研成果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详见《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21〕99号)“第二章”中的相关规定,本办法可于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规章制度”栏“奖助工作”条目内下载查看。
三、奖励标准和名额
(一)奖励标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
(二)名额
1.博士研究生
经学院初评,拟定(推荐)名额1人。
2.硕士研究生
学院拟定(推荐)名额1人,候补名额1人。
四、具体安排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公示
时间: 09月26日-27日(2个工作日)
方式:学院网站
对本细则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
办公地点:学院七号楼301,办公电话:010-61776063
(二)申请流程
1.综合测评
时间:09月28日-10月06日中午12:00
硕士研究生:各班组建由班长领导负责的评议小组,具有申请意向的研究生个人填写《信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测计分表》电子版,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或纸质版,提交至班级评议小组处,由评议小组做认定核分。
博士研究生:具有申请意向的研究生个人填写《信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测计分表》电子版,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或纸质版,提交至负责人处,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做统一认定核分。
2.材料提交
(1)硕士生
①《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纸质版)
②《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人员情况表》(电子版、纸质版)
③《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人员汇总表》(电子版)
④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研究生科研系统导出的科研成果表单(证明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复印件提交)
⑤《信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测计分表》(电子版)
所有电子版材料重命名为:学号+专业+姓名+原文件名。
(2)博士生
①《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纸质版)
②《2024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人员情况表》(电子版、纸质版)
③《2024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人员汇总表》(电子版)
④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研究生科研系统导出的科研成果表单(证明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复印件提交)
⑤《信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测计分表》(电子版)
所有电子版材料重命名为:学号+专业+姓名+原文件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如实填写相关材料,博士于10月07日前提交至负责人处,硕士由评议小组统一汇总提交。电子版提交至13239671995@163.com,未在此时间前提交相关材料的同学视为主动放弃本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证明材料提供方式应参照《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中附件8的相关要求。
3.学院评审答辩时间为10月8日-11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评审、审定及结果公示
1.学院评审及公示
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公示时间:10月12日-18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应包含拟定、候补或推荐名单)
公示方式:学院网站
2.学校审定及公示
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审定结果公示方式:校园门户,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
(四)申诉流程
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申请书应包含申诉学生的姓名、学号等基本信息,申诉请求,事实与理由,以及申诉学生的签名),评审委员会应在接到申述申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诉学生予以书面回复。如申诉人对学院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回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提请裁决申请书应包含提请裁决学生的姓名、学号等基本信息,提请裁决请求,事实与理由,以及提请裁决学生的签名,并另附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交的申诉申请书复印件和评审委员会书面回复复印件),评审领导小组应在接到提请裁决申请5个工作日内对提请裁决学生予以书面回复。
学院评审委员会办公地点:七号楼301,办公电话:010-61776063
学校领导小组联系方式以学校公示通知为准。
五、其他
1.所有科研成果均需通过研究生科研系统申报。